泊頭噴煤機公司轉載:據新華社電 引起社會關注的“2·18”盜版《中國共產黨歷史》第二卷案日前由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。14名犯罪嫌疑人因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拘役6個月,并處罰金15萬元至1萬元。其中,給涉案企業通風報信的“保護傘”、時任三河市新聞出版局黨組副書記、副局長武學文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,緩刑2年。其余數名公職人員因失職瀆職、通風報信和監管不力問題,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、記大過、免職和行政撤職等處分。
2011年2月18日,全國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接到中共黨史出版社舉報,稱三河市明輝印裝廠正在盜印該社出版的《中國共產黨歷史》第二卷。經過15天連續作戰,公安部門最終查清,王林萍、王學東等不法分子意識到盜版該書有利可圖,便著手作案。
公安部門共破獲兩個盜版團伙,取締關閉印裝企業8家,查清盜版《中國共產黨歷史》第二卷圖書2萬套,非法經營額達210多萬元。
上一篇:泊頭煤粉燃燒器的技術數據